《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24日下发
★2008年1月1日起单位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调整到7%
★2008年1月1日起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5%调整到7%
★网上问卷调查显示,有91%的职工希望调高缴存比例
★从调整的幅度来看,事实上是调整了4个百分点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址:http://www.cchjj.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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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方案》报长春市政府与省政府批准后,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于24日下发了《关于调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
《通知》要求,2008年1月1日起,长春市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由原来的各5%调整到各7%。这次是长春市首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两个5%都调整到7%,事实上是调整了4个百分点。
91%职工希望调高缴存比例
横向来看,很多城市已相继调整过几次缴存比例,而长春市此前还从未做过调整。与同规模城市相比,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明显偏低,沈阳市2000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为6%,2001年提高到各8%;大连市2003年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分别为7%,2004年提高到各10%;哈尔滨市2001年单位缴存比例为10%,个人为8%。
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问卷调查上看,有91%的职工希望调高缴存比例。此外,近几年长春市经济情况不断好转,应对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予以调整,以满足职工改善住房的需求。
长春市首次调整缴存比例
据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朱永坚介绍,这次是长春市首次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从两个5%都调整到7%,事实上是调整了4个百分点。依据长春市统计局公布的2006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1663元,每个月增加4%,就是说增加了66.52元。
目前,对于职工来讲,如何使用住房公积金是他们最关心的。调整比例后,职工住房公积金会有相应的增加,直接的结果就是相应提高了贷款职工的还贷能力,职工贷款以后可以每年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调整后,每年提取的数额在不超过年还款额的前提下可以有相应的增加,这可以减轻职工的还款压力。
管理中心将加大执法力度
据朱永坚介绍,缴存比例调整后,可能有些单位会出现缓存或拒存的情况,对此,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加大执法力度。职工如发现单位有缓存或拒存情况,可以通过网上或电话进行举报。管理中心接到举报后,将立即与单位取得联系,如单位仍拒不执行的,将通过银行强制执行,进行托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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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务工人员租房可提取住房公积金
7月13日,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长春市城镇务工人员缴存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暂行规定》。《规定》出台后,截至到本月,已经有8144人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预计到年末将有1万人建户缴存住房公积金。
据了解,城镇务工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外来务工人员、本地城镇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建筑业、餐饮业和其他服务业。《规定》的制定出台使长春市城镇务工人员与单位其他固定职工享有同样的公积金政策和待遇,使他们找到平等感。同时,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的,在购买住房资金不足时,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城镇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本人可持身份证、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于次月到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不受其流动性大、临时用工、季节性用工比较多的限制;城镇务工人员租住房屋,可提取住房公积金作为家庭住房资金的补充;当城镇务工人员在发生大病大灾等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解决生活的燃眉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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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迁户申请贴息贷款10万20年可省5万多
今年7月,《长春市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项目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办法》规定,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由个人居住,购房资金不足,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经核准,委托在长春市的商业银行向职工发放,并由中心对个人进行贴息住房公积金贷款。另外,符合政府规定的低收入家庭也可以申请贴息贷款。
以职工等额本息贷款10万元为例计算,可取5年和20年两种情况进行说明:
5年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65%,利息为20,655.80元,住房公积金利率为4.77%,利息为12,596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省8,059.8元,而享受贴息贷款政策的职工还可以再节省30%,共节省11,838.60元。
20年商业银行贷款年利率为7.83%,利息为98,213.60元,住房公积金利率为5.22%,利息为61,320.80元,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可以节省36,892.8元,而享受贴息贷款政策的职工共节省55,289.0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