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28日起,长春轻轨一二期将开始实行全线按乘车里程分段计价的票务收费。长春火车站到长影世纪城全程票价为4元。
轻轨公司负责运营的副总经理曹国利介绍,长春市发改委批准的票价是2元、3元、4元、5元,轻轨公司决定最高票价执行4元,根据运营里程分别收取2元、3元和4元。
具体为:14.5公里内2元,超过14.5公里至24.5公里3元,超过24.5公里4元。
为了缩短二期车辆运行间隔,实行分段计价的同时,轻轨一期线路的终点站将从卫星广场地下车站延长至临河街站。车辆运行间隔在保证一期线路5分钟车隔不变的情况下,使轻轨二期的车隔由原来的13分钟缩短至10分钟。
轻轨公司提醒乘客,分段计价后,乘客在购票时要明确说出下车站点,以便购买合适的客票,乘客也可根据售票处的票价表自行查对应购车票的票价。乘客按购票区间乘车可提前下车,但超过购票区间出站时则须补票。
磁卡车票不能损坏也不能丢失,否则不能出站。丢失磁卡票出站时,将按全程补票并补卡。
据了解,每张卡的成本费3元。